“假党员”蔡小朋、蔡亚勉、蔡伟志对镇委书记杨娘德“假处理”感恩戴德(转载)
今年1月23日下午4时许,广东省普宁市梅林镇委在镇政府大院内,就假党员蔡小朋、蔡亚勉、蔡伟志参加埔尾村党支部(20131222)党组织生活、(20140106)换届选举投票一案,专门召开一次处理会议。会议由镇委书记杨娘德主持,参会人员有:镇长温文孚、镇委副书记魏纪才、镇纪委书记赖保城、镇人大主席温武兵(镇组织委员黄绍岳缺席)等,埔尾村只派出2名村委干部出席。书记“大人”杨娘德在会议上,提高了嗓门,“严肃”宣布处理结果:鉴于假党员蔡小朋、蔡亚勉、蔡伟志在异地入党过程中,拒不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和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 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4个文件精神有关函调政审工作程序:1.(户籍地)公示政审,接受监督;2.(户籍地)支部讨论,确定意见。也不落实4个文件精神有关严格异地入党手续的审核:落实发展党员(异地和户籍地)“双公示”制度。3人的入党档案已经退回惠州市惠东县平山街道红岭学校党支部;埔尾村党支部的换届选举是否需要启动二次选举程序,由组织部门决定。日前,我的朋友陈春秋转发来广东省信访局编号:S20131216040案件处理情况的回复:关于您反映的问题,以前已有人反映。普宁市已落实普宁市梅林镇委进行调查处理。该镇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对反映问题进行落实调查处理,成立了以镇组织、纪检部门、信访办、驻村同志及埔尾村干部为成员组成调查小组,对你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经查,蔡伟志、蔡亚勉、蔡小朋三位同志于2012年5月在惠州市惠东县平山街道红岭学校加入中国共产党。由于属于异地入党相关手续把关在于惠东县平山街道等部门。蔡伟志、蔡亚勉、蔡小朋三位同志的入党档案于2013年11月22日经普宁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开出组织介绍信转到梅林镇党委;梅林镇组织部门同日开出党员(正式党员)介绍信到埔尾村。
(20140123)会议后,埔尾村全体村民原以为,村党支部假党员事件到此已经告一段落,风波得到完美的平息。没想到却风云突变,视哥们义气如生命的镇委书记杨娘德阳奉阴违,忽悠埔尾村全体村民,将处在风口浪尖上的埔尾村党支部假党员事件,视为儿戏,彻底颠覆(20140123)会议成果,挑战党的组织、人事纪律的红线。
看完这篇回复,我们几个外出乡贤一起傻了。这里面对处理假党员的意见只字不提,眼明的人从字里行间立马可以看出,这分明是指鹿为马,直接肯定假党员利用“异地入党”的做法,宣示假党员的“合法”地位,为假党员蔡小朋、蔡亚勉、蔡伟志继续狡辩,为假党员“毒瘤”配置了充足的生存立足的空间。
在此我们提出4点质疑:一、(20140123)会议,埔尾村的参会人员有猫腻;二、假党员的入党档案是否适用“退回”一词,依照4个文件精神要求,组织关系已落实到村基层党支部的,经支部大会讨论、镇委审查,并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不予承认其党员资格,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三、假党员参选的埔尾村党支部,没有启动二次选举程序;四、广东省信访局编号:S20131216040案件处理情况的回复,假党员能否贵为党的“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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