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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不说的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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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6 06:3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外知商》记者 吴泽鹏
  “这些员工掌握着一线的生产流程和技术,是竞争对手非常需要的人才”,坐在办公桌前,陈绍刚一脸苦恼。他的办公桌上放着十多名离职的一线员工名单,这些离职的员工中,大多是普通员工、检验员以及班组长。
  作为人和光伏有限公司(以下称“人和光伏”)的办公室主任,陈绍刚很担忧离职员工把公司的商业秘密带到竞争对手那里去,“此前辞职的一部分员工,现在已经是竞争对手企业中的骨干”,谈到这些去竞争企业就职的离职员工,陈绍刚无可奈何,“所有员工入职时,都会签订保密合同,另外,也有竞业限制协议规定。但这些规定在实际操作中遇到了很多困难”。
  就这样,人和光伏成为了向竞争对手输出人才与商业秘密的“职业技术学校”,令人唏嘘不已。但在浩瀚的商业秘密战争“沧海”面前,人和光伏这家“职业技术学校”只能算是其中微不足道的“一粟”而已。
  跨越太平洋的战争
  华奇化工就差点儿栽在了商业秘密的跟头上。
  华奇化工,全称华奇(张家港)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太平洋西海岸,是亚洲规模最大的轮胎用酚醛树脂生产厂商。而这一领域的全球最大制造商,则是远在太平洋东海岸的美国圣莱科特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称圣莱科特)。
  在圣莱科特进入中国的9年时间里,“跨越太平洋的战争”就始终没停过,但此前的纠纷,一直集中在专利领域。
  直到2008年,事情才有所转变。这一年开始,圣莱科特先后向上海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二中院”)、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下称“ITC”)等地方提起民事诉讼,有意要在商业秘密领域掀起一番腥风血雨。
  世事重重叠叠山,圣莱科特的“如意算盘”一直没能敲响。
  2013年6月17日,上海二中院对该案作出宣判,认定圣莱科特提出的所有诉讼请求均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华奇化工不存在侵权行为。然而,就在判决12个小时之后,ITC法官给出了大相径庭的调查结果,认定华奇化工盗用了圣莱科特的商业机密,并决定颁布“普遍排除令”,禁止中国同行业企业向美国出口受影响的产品。但半年之后,ITC推翻了此前颁布的“普遍排除令”。
  这起被称为“全球首例”的中美并审商业秘密案,终以中国企业华奇化工赢得阶段性胜利而暂告一段落。但事情远没有结束——美国总统奥巴马将对此案作出最终签署,那时才是这起商业秘密案的最终结果,而在此之前,美国总统很少作出与ITC相反的决定。
  “摸黑”的暗战
  时代正在改变,美国“337调查”对于中国企业的打击手段,不再满足于以往的“专利侵权”理由,转而向“商业秘密”发展。相比广为熟知的专利纠纷,惹上商业秘密案,对于中国企业来说几乎是摸黑的“暗战”。
  “近几年,中国企业在美遭遇商业秘密侵权的诉讼案件不断增多。据不完全统计,美国针对中国企业发起的商业秘密侵权案件,每年在以约10%的比例上升”,美国飞翰律师事务所驻上海办事处管理合伙人王宁玲表示,商业秘密在许多美国公司的知识产权战略中,已经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对于大多数中国企业而言,商业秘密却还是鲜少触及的领域。
  中国《法制日报》把商业秘密案评价为“杀伤力最大”的知识产权保护手段。“最危险的不是风险本身,而是对风险的不了解”,华奇化工董事长杨全海表示,国内熟悉商业秘密案的律师屈指可数,许多中国企业也尚未理解其中的深意。
  与专利案相比,商业秘密的应诉难度要大很多。据悉,商业秘密保护范围不公开,而且很难确定商业秘密边界,这大大增加了被告企业应诉的难度。“被诉企业不知道自己因为哪些理由被诉,但必须无条件交出所有商业秘密”,杨全海很无奈,到目前为止,华奇化工已经提供公司所有商业秘密给ITC,花费了上千万美元的律师费,而圣莱科特没有提出任何一份其前员工究竟透过哪种方式,透漏了圣莱科特的哪一项商业秘密。
  高昂学费的收获
  面对杀伤力如此巨大的商业秘密案件,中国企业束手无策,这与中国缺少一部针对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有关。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主要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但该法至1993年实施以来,并未进行过修改和补充,弊端在所难免。因此,近年来的中国两会期间,有不少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制定专门的《商业秘密保护法》,并列于《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以此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长杰在参加2014年的中国“两会”时,就提交了制定《商业秘密保护法》的议案。因为有前车之鉴,李长杰提出立法应该向发达国家学习,进一步构筑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才能更好地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创新动力。“金龙铜管本身就经历过商业秘密保护中的立法缺失带来的一系列问题,造成在审判实践中出现法律适用困难,导致诉讼久拖不决,侵权赔偿标准不统一,赔偿数额任意性大等问题”,李长杰说。
  但目前还没有针对商业秘密保护的独立法律出台,中国企业难道只能束手就擒了吗?“过去我们并不完全了解美国司法的游戏规则,现在既然学费交了,我们可以走出一条不一样的路”,作为这起全球首例的中美并审商业秘密案主角,杨全海直言,华奇化工的案例应该给中国企业敲响警钟,“但是,后来的中国企业如果未能团结一致,不能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就只能‘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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